《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有关要求,国家医保局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制定了各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下称《指南》),引导各地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指南》,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出台《通知》,2025年7月10日起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整合项目。将我省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37个全国统一的价格项目,其中护理类项目22个、中医骨伤项目9个、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6个,并对其中的政府指导价项目制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二是取消现行项目。根据规范整合前后的映射关系,取消我省现行46个相关项目。
三是相关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确定本地区项目价格和医保首付比例,原则上同一价区应保持价格相对平衡,对技术难度低、服务均质化程度高的价格项目,缩小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的价格差距,避免基层医疗机构价格过低影响医疗供给。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 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