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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医保局科学推动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落地

2025-06-06 09:01 来源:

  为全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市级统筹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中存在的价格不统一、比价关系不合理、价格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濮阳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按照有升有降、总量平衡的原则,对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科学规范调整。

  一、优化顶层设计,确保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科学化。一是审慎制定调价方案。按照“提取数据、科学测算,部门协同、拟订方案,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的工作流程,提取22家哨点医院2023年度实际发生数据,进行反复测算论证,初步拟定濮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优化和调整方案,广泛征求发改、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同时运用医保历史数据和医疗机构数据比对验算,确保数据准确可靠、方案符合预期。二是科学进行分级划档。统筹考虑医疗机构等级和功能定位、医师级别、市场需求、资源配置方向等因素,将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档次划分为市一档、市二档、县一档、县二档、县三档五个档次,市直三级医疗机构执行市一档,市直二级医疗机构执行市二档;县(区)三级医疗机构执行县(区)一档;县(区)二级医疗机构执行县(区)二档;全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行县(区)三档。三是精准编制规范文件。市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统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颁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24版)》,对现行市、县(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结构调整、优化规范,统一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档次、价格标准、床位费标准、医保支付标准和医保支付类别。

  二、聚焦核心要素,促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精细化。一是合理确定调价总额。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医药费用规模结构、医保基金筹资运行、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和管理绩效、患者跨区域流动、新业态发展等因素,参考2024年2月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后的价格空间,确定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总金额3733万元。二是合理开展数据测算。参照省直以及周边地市价格标准,按照省直价格下浮8%~12%确定市直价格,对22家哨点医院(涵盖市直8家、县直6家、乡镇8家)数据进行测算。根据测算情况,合理确定全市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及价差。三是合理确定调整项目。按照结构调整、总量平衡,有升有降、比价合理的原则,针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价格调整,重点调降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治疗价格,调升技术劳务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理顺项目比价关系。

  三、深化改革成效,确保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常态化。一是突出优化调整。聚焦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突出问题,分两批规范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统一病房床位项目及价格,取消病房取暖费、降温费和干部病房等11项收费项目,降低CT、核磁共振、PCT/CT项目价格,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平均降幅20%,腾出1.8亿元价格调整空间用于提高诊查、护理、中医,以及急诊、产科、康复、精神(心理)等薄弱学科项目和部分历史价格偏低手术项目价格。二是强化价格规范。坚持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原则,鼓励医疗机构发挥专业优势,申请新增难度大、风险高的复杂型项目,不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分级诊疗。参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对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的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和说明,逐一比对修订,确保省、市规范相一致,避免医保管理和医保行政执法冲突。三是加强价格监测。积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监测,实现价格监测、管理评估和医院运行之间的正向互动关系,将监测评估机制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链接,引导公立医院规范诊疗行为、控制成本和费用,按时上报国家局和省局规定的289项重点监测项目。

  四、精心组织宣传,确保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开化。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安排人员分组到市管医院和各县(区),培训、宣传价格优化规范调整政策,确保各医疗机构及时了解政策背景、调整内容、方法步骤、注意事项,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充分认识价格优化规范调整的重要意义,面向广大患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二是坚持价格公示。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在官网公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让参保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变化。要求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设置价格公示栏,确保参保就医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信息。三是鼓励投诉举报。鼓励广大参保群众积极参与对医疗服务价格违规行为的监督和举报,不断增强群众对医疗服务价格的信任感,使他们在享受医疗服务时能够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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