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8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4-08-27 10:03 来源:

尊敬的王子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争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的建议收悉,经商郑州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推进情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16年国家组织承德等15个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统一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重点围绕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四方面进行了探索。经国务院同意,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明确扩大试点的目标任务、主要政策及配套措施,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我省开封市也被列入第二批试点范围。同时,为加强顶层设计,避免制度碎片化,文件还要求,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二、开封市试点开展情况

  2021年1月1日,开封市正式启动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开封市通过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养老、上门护理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将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设施共计3大类43项的护理项目纳入了长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等具体举措,不断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了对重度失能人员的经济补偿。开封市长期护理保险从保障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起步,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拓展进来,实现试点范围内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享受待遇13863人,有效地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相关部门也正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届时,我们也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筹备推进全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相应工作。

  王子龙代表,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我们在这方面工作有什么进展,将及时与您沟通。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0371—69690162

  联系人:程 辉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