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接续带量采购公告(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我省对部分采购协议期满的药品开展接续采购工作。现将《河南省接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N-YPLM2024-3)予以发布,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规定申报。企业申报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南省接续带量采购文件
2.企业申报相关附件材料
3.2024年带量联动采购药品申报操作手册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