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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保局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部分试点医疗机构启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采购交易功能的通知(豫医保价采函〔2024〕52号)

2024-06-19 20:52 来源:


河南省医保局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在部分试点医疗机构启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

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采购交易功能的通知


各试点医院,有关医药企业:
      经研究,我省自6月22日起在部分试点医疗机构启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药品采购交易等功能。为保证试运行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2024年6月22日-26日。
    二、试运行范围
   (一)机构范围: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18家试点医疗机构(详见附件)及参与生产经营和配送的医药企业。其他机构将于近期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产品范围: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全部药品。
    三、登录方式

相关医疗机构、企业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服平台

https://ggfw.ylbz.henan.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或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门户(http://ypnew.hnggzyjy.cn:9080/cms/)进行登录,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操作指南。

    四、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登陆招采子系统,核验院内药品目录及对应配送关系、采购价格等信息,确保与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信息保持一致。如发现产品信息错漏及时反馈,统一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置。


    (二)医药企业。登陆招采子系统,核验本企业挂网产品信息和配送关系,确保信息准确。如发现产品信息错漏,及时反馈,统一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置。医药企业对医疗机构提交的订单及时响应,完成配送相关工作。

     (三)试运行期间试点医疗机构未完结的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在途订单,请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尽快完成配送确认、收货入库等相关工作医疗机构不得在新系统重复下单。

()试点医疗机构提前做好库存评估和备货工作,如招采子系统不能满足采购交易时,及时反馈问题信息,由技术人员进行解决。如招采子系统无法完成采购工作,紧急情况下可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确保临床需求。

()无国家医保统一编码的挂网产品,请相关企业及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中申报挂网产品医保编码(网址: https://code.nhsa.gov.cn),尽快完成对码工作,后期无码的产品无法进行采购交易。

()未在河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认证的企业,应尽快完成系统账号注册认证,确保试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371-65915577   0371-65915579

  附件:1.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2.操作手册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619              

 


附件1:18家试点医疗机构名单.wps

附件2:操作手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