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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2-08-01 17:17 来源:

尊敬的吴孟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药品‘网订店送’医保结算参与‘三医联动’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推进全省医疗保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和“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我省把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作为医疗管理“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推进,全面提升全省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促进“智慧医院”发展。目前,全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6级1所、5级7所、4级194所,79所县域医疗中心医院通过电力病历4级评审,占比78.22%,为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奠定了基础。

二、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建成

2021年12月,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10个直管县(市)和省直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了医保信息标准全国统一、数据省级集中、平台集中部署、网络全面覆盖。全省214家医保经办机构、6.03万家定点医疗机构、2.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接入医保信息平台。同时建成了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省政务服务网、支付宝和微信小程序、“豫事办”等服务渠道,49项医保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日均访问量达60余万人次。新平台的建成,实现全省医保“一张网”,更好的支撑了医保费用“一站式”结算,实现了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大幅提升了我省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提供了便利。

三、“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新模式有效推进

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全场景应用,积极探索医保移动支付新结算模式,参保人凭医保电子凭证就能实现快速建档、预约挂号、就诊报到、医保结算、药房取药、报告查询等全流程“码上办”,在全国率先实现医保结算“扫码付”。截至2022年6月,全省医保电子凭证累计激活达到4300万用户,接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均超过2万家,平台上线后累计结算超过1900万笔。

四、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不断加强

全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责任,建立药品网络销售日常监管长效机制,按照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的工作要求,加强主动监测和主动监管,重点对未取得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销售经营企业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行为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国家药监局南方所对我省辖区内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网络销售行为进行监测。积极推动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建设,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五、医保基金监管不断加强

省医保局建立了专门的医疗保障稽核队伍,常态化对省内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稽查审核。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建成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加强基金运行形势分析,科学制定医保政策。2021年,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0339亿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6%以上;2021年1至12月全省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98.95亿元,支出1275.1亿元,累计结余1200.3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余651.46亿元,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略有盈余。

实现药品“网订店送”医保结算工作涉及医保政策调整、操作流程规范、医保信息系统完善等多方面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医保局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完善我省医保相关政策规定,持续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药品“网订店送”、“网上问诊+线下配送”医保结算的方法路径和操作流程,更好为医疗服务提供便利性,为专业性、个性化医疗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2022年7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