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铁山等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医保改革,尽快实现省内医保统筹,切实解决职工医保卡无法在省内异地门诊、药店使用问题”的建议,代表了广大参保人员希望异地就医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2016年以来,国家领导针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先后作出多次批示,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李克强总理多次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涉及此项工作,尤其是针对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李克强总理2021年3月在全国两会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和答记者会中强调:“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到2022年底前每个县要确定一个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
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在实现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医保系统建设实际情况,稳步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此项工作自2021年启动以来,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了专项部署,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及要求,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各地做好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备案、结算、清算等工作。对全面推进我省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推进。截至2021年底,我省实现了普通门诊费用省内和跨省直接结算全省18个省辖市全覆盖,县(区)覆盖率达到67%。
2022年,省委省政府更是将“扩大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纳入省定重点民生实事。2022年3月底,实现了普通门诊费用省内和跨省直接结算全省所有县(区)100%全覆盖,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和1家药店可以为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职工提供刷卡(码)直接结算服务,提前完成国家任务。截至2022年6月底,我省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达到1567家,其中医疗机构902家,零售药店665家。开通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直到基本满足参保职工异地就医购药需要。2022年上半年,我省普通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达到了25.40万,直接结算金额为4346.30万元。
为了使参保职工异地就医时使用个人账户更加方便,2022年5月,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个人账户基金异地使用,取消了个人账户异地使用必须备案的限制,参保职工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在异地就医时使用个人账户基金进行直接结算。
门诊费用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实现,解决长期以来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了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尊敬的梁铁山等代表,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我们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有什么进展,将及时与您沟通。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