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闫建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医保卡使用范围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卡率先在我省通用问题
2016年国家启动了住院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经过5年的努力,目前全国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27号)后,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地区逐步扩大,截至目前,全国27个省份的189个统筹地区可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这些地区按规定备案的医保患者,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后只结算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不用再回到参保地报销。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讲,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医保卡跨区域使用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民生工程。为切实方便异地就医,省医保局建立了全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并与国家医保局做好系统联调对接。参保人员可以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直接结算门诊住院费用。目前,已开通的网上快速备案通道有“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三种途径,河南省省本级和郑州、新乡、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已全面开通异地就医快速备案通道,6月底省内其他地区全部开通异地就医快速备案,将同时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结算,直接结算网上快速备案也将陆续在河南“豫事办”、河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医保卡在全省通用和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一是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整理、编码和信息维护。确定全省279家定点医院、370家定点药店为第一批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确保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定点医院和1家定点药店提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2021年底前,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二是拓宽备案渠道。在实现窗口、电话传真、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备案方式的基础上,推进统筹地区与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对接,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同时,向参保地具有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开放转诊备案办理权限,做到“一站式”服务办理,提高线上结算率,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三是加快推进门诊直接结算政策设计、系统改造、经办规程制定、两定医药机构接入、人员培训等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能够尽快享受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和服务。
二、关于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立法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医疗保障工作,已从立法层面对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工作进行安排。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起草《医疗保障法》,对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等工作做出系统规定。我省印发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有序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关注国家医保局立法工作进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在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方面的意见建议,我省也将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结合河南实际,积极作为,完善制度政策,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难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