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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50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1-07-19 17:20 来源:

潘来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发展困境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深化医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个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见效,初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一、健全县级医院管理体制

    一)领导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坚持把县级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建立完善 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把手”负责机制、领导责任分工机制和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全省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政策配套衔接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政府办医责任加快落实。县政府重点办好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三所医院”。制定河南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2025年),专门预留出70个名额用于县 (市)级“三所医院”提质升级。在常住人口数达到80万左右的县(市)人民医院,通过二级甲等评审,并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纳入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同时,加强精神、儿童、传染、康复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三)县级公立医院党的领导持续加强。印发《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8〕39号),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组织领导作用,努力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公立医院。

   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转变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加快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总会计师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五)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控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患者次均医药费用增长率、医保患者实际补偿比、医疗收入结构和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和排序情况,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

    二、严格落实财政投入责任

    一直以来,省财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财政投入责任,及时足额筹集和拨付资金,全力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发展。

   (一)提高部分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0年我省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50元,较2019 年增加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4元, 较2019年增加5元。

   (二)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筹措4.03亿元,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特色中医专科建设。筹措1.09亿元,支持实施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2019年筹措债券资金11.33亿元,支持50家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筹措债券资金40.19亿元,支持剩余55家县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实现105个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全覆盖。筹措3844万元,支持全省区属公立医院深化综合改革。此外,从2015年开始,我省启动“369”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截至2020年省财政已累计筹措12.6亿元,支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建设,按照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县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项目经费应由县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三、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为加快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我省结合实际,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统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一)积极参与国家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发〔2019〕34号)要求,确定安阳市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国家试点城市,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2021年实现实际付费。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4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49号)要求,确定焦作市、商丘市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城市,2021年年底前实现实际付费。

(二)统筹推进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今年年初,在做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家试点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统筹推进以大数据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在总额预算基础上,全省全面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郑州市、洛阳市等10个省辖市推行DIP付费改革,2021年底全部实现实际付费。开封市、漯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示范区等5个省辖市推行 DRG 付费改革,其中开封市已进入实际付费,其他DRG付费城市正在稳步推进。

    (三)稳步进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9号)文件精神,医保部门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 ,以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为基数 ,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调剂金、质量保证金和大病保险资金后,按医共体覆盖参保居民数量,结合近1─3年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和医保基金支付情况确定医共体年预分额度,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预付给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实行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做好与县域内其他医共体、医药机构之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和县域外转诊审核工作,县域外就诊发生的医保费用从医共体年预分额度中支出。

    市级医保部门统一组织对医共体医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医保费用年度清算、次年预分额度确定等挂钩,确保医共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降低。

    四、加强协同联动

    下一步,我们将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 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 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按照国家部署,研究出台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 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着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以医院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

    (四)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

(五)继续提高部分项目财政补助标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80元,较2020年增加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9元,较2020年增加5元。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政策要求足额落实省级补助资金。加大对各市县财政投入的督促力度,要求市县严格落实政府“六项投入”责任,及时足额拨付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各类补助资金,保障县级公立医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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