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雨霞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郑州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建议”,符合当前郑州市人口老龄化实际,对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加快,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也亟待解决。目前,国家正在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制度上解决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费用的支付问题。
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上海、青岛、广州、成都、南通等15个城市启动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但综合考虑人口老龄化程度、财政支持能力、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水平等因素,我省未有省辖市被批准列入国家试点城市。2019年3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再次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我省按国家要求,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申报国家第二批试点,其中开封市政府意愿强烈,主动要求申报国家试点,省里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于2019年11月中旬申报了开封市作为国家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在首批试点城市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2020年9月15日,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我省开封市被列入新增的14个试点城市之一。
开封市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在做了大量的调研、精算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围绕筹资机制、支付标准、失能评估、经办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多元筹资、规范认定、待遇合理、社商合作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在待遇支付方面,分为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居家自主护理三种护理形式。参保人经评估达到失能评定标准的,可以选择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居家自主护理三种护理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享受长护待遇。在试点中,开封市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养老、上门护理机构纳入了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把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设施共计3大类43项的护理项目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水平达到70%左右,切实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对医养结合工作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中明确要求,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之所以这样要求,也是为了避免形成制度碎片化,增加国家统筹规划设计制度的难度。如国家继续扩大试点范围,我们将积极组织各省辖市申报,争取我省有更多的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局部署,以开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为基础,总结经验,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护理需求,逐步建立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的筹资机制,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水平,加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为今后长护险的探索和成长奠定基础,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长期护理保障服务。
豆雨霞代表,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我们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方面有什么进展,也将及时与您沟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