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做好医保年度结转工作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就您关注的问题,经认真研究,现汇报如下:
一、简化转诊转院办理流程。为方便参保群众,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63号),明确提出:针对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跨年度住院),第二次及以后不再开具转诊单,可直接到参保地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二、优化跨年度住院结转手续。为更好保障患者医保待遇享受,省医疗保障部门每年下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结转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1)跨年度连续参保的群众,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累加到新的年度,出院按新的年度政策报销,只收取一次起付线,生成一张住院发票,医保信息系统自动完成结算手续。(2)连续参保跨年度住院费用较高的患者,可选择在年底前分年度结算住院医疗费用。(3)省内异地就医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从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重新自动获取跨年转诊备案信息,用于结算新的年度住院医疗费用。
三、加快推进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建设。为了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我们加快推进省级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建设规范,新的信息平台包括6大类14个子系统,方便群众进行各项医保业务办理,能够实现您所提及的续保人员跨年度诊疗时,通过医院HIS系统或定点医药机构客户端自动完成结算、报补等手续,同时县域外患者不再需要回参保地补办转诊手续,可通过公共服务子系统中的医保网厅业务管理掌上办理。我们也会采纳您的建议,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程序,不断方便跨年度结转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