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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1-07-19 17:06 来源:

尊敬的白海富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疾控机构建设和修订<省计划免疫条例>的建议》已收悉,我们就“将烈性传染病治疗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逐步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这一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决策部署,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迅速反应,果断行动,在疫情救治和常态化防控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疫情期间,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及时转发了国家三部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确为新状病毒感染肺炎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医保政策。

对凡是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医保目录范围的,全部临时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确保了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兜底补助。

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相关企业可以按照规定随时增补挂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无企业挂网或未列入我省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疗机构可按规定自主备案采购,确保让患者尽快尽早用上新冠肺炎救治药品。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我局还提前向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拨付专项医保基金,用于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专项费用不占用当年的总额预算指标确保了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12.1亿元,特别是与湖北相邻的南阳市和信阳市分别预拨了1.3亿元和2.19亿元累计结算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6466人次,医保支付3800余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探索建立应对突发疫情或烈性传染病等特殊情况的医疗保障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响应能力。保障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期间的救治经费,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将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中有效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推进我省基本医疗保制度改革,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进一步拓宽医疗保障的范围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尊敬的白海富代表,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视和关注,相信在的关心支持下,我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会得到更好更快地发展,希望今后为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