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60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5-07-30 09:19 来源:

谢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病人住院免陪护制度的提案”收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免陪照护服务价格政策

  近年来,省医保局认真落实国家发布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聚焦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推出一批新的价格项目。今年5月份,省医保局会同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34号),明确设立“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指导各地确定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价格水平。按照规定,“免陪照护服务”由医疗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既有利于提升护理质量,也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属负担。患者或患者家属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免陪照护服务价格政策出台后,各级医保部门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各项准备。7月10日,免陪照护服务价格政策已经正式实施,目前各地运行平稳。

  二、关于完善免陪照护服务制度

  为推进全省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今年6月份,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医〔2025〕16号),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先行先试,并从合理配备人员数量、规范免陪照护服务行为等5个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促进免陪照护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于将免陪照护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不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当前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规定陪护费为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因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专家评审,我省暂未将免陪照护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据了解,目前全国范围内除福建外,绝大多数省份均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做好政策落地的跟踪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社会各界反馈情况,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