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66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5-07-30 09:14 来源:

尊敬的郑方燕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各地区间经济社会条件差异较大,国家在制度建设方面采取了先组织试点、总结经验后再扩大试点,稳步开展制度建设的改革路径。在改革过程中,各试点城市在国家明确的制度框架下因地制宜进行探索。为了避免制度碎片化,增加国家顶层设计的难度,《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中明确要求,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改革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护理保险在全国落地按下了快捷键。目前,国家医保局正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长期护理保险的顶层设计,在制度设计方面,坚持独立险种、独立筹资,遵循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和社会共济互助原则,形成多元筹资机制,以确保资金来源稳定、制度可持续。在配套支撑政策方面,国家医保局也正在统筹推进完善,前期已经出台了相关的一些标准和制度,目前正在制定长护服务项目目录、长期护理需求认定标准等配套文件。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长期护理保障服务。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