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宗民委员: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将盲人医疗按摩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范围的提案"收悉。省医保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相关政策
2021年,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对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作出明确: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
(四)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
(六)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二、外省相关情况
从全国范围看,各地在推进盲人医疗按摩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时,均严格执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基本要求。包括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广东、福建等省份,均严格遵循《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规定,未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以保健服务为主的普通盲人按摩机构,各地均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我省现状
我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工作,对于依法设立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经审核评估后,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截至目前,我省已将14家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其中:省直3家、郑州市4家、开封市4家、洛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各1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相关要求,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盲人医疗按摩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一方面,加强与卫健、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方案;另一方面,完善评估机制和监管体系,在严格审核机构资质、规范服务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医保定点覆盖范围。同时,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确保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和盲人医疗按摩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王宗民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
重视和关注。您的提案内容与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是一致的,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