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结合医保工作特点,以基层医保部门为突破,依托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大力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断创新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的方式方法,引导各级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执法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带动医保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一、突出特色,以医保服务协议为“柔性抓手”实现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省医保局抓住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都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愿望这一基本点,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中突出服务理念,对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实施协议管理,通过协商,将可能出现的违规情形以提醒、指导、警示的方式化解在事前。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政策调整对医保协议内容进行完善,并广泛征求定点医药机构意见建议,使医保基金使用合法规范成为定点医药机构的共识和自觉。通过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断探索改进执法方式,实施柔性的指导协商谈判,正确处理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的关系,有效推动了定点医药机构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基金使用更加合理、医保行政执法更加高效。
二、积极创新,加强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事前提醒。在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中,事前防范的效果远胜于事后处罚。一是全面实施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认真梳理定点医药机构违法风险点、风险等级。二是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治宣传力度,每年四月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通过投放写字楼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媒体专题宣传、地铁视频短片、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大力宣传医保法律法规和违法风险点,推动行政相对人主动预防、自觉抑制违法行为。三是抓住河南省医保信息化加快建设的有利契机,探索推行将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和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相结合,全面梳理以往执法中发现的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违约情形,并将其作为规则库嵌入智能监控系统,在定点机构出现违规行为时及时进行提醒,实现将监管重点从事后查处向事前提醒、事中控制延伸,从源头上降低了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如漯河市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进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工作,依托省平台数据专区,定期开展高风险医保数据排查。向法律风险防控试点医疗机构主动提供数据专区服务,提供技术支持。2024年,漯河市在限定性别类诊疗项目自查自纠及糖化血红蛋白线索排查中,通过数据筛查锁定重点病历人群,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提供了极大帮助,受到广泛好评。
三、示范引领,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方式带动提升全省医保系统法治水平。鼓励基层医保局对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标准提升和规范各项法治工作,多次组织系统内外法治和执法专家对医保部门开展现场调研,通过协助完善制度、解答疑难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等多种形式的指导活动,帮助提升工作水平。对可供借鉴的经验做法大力进行宣传,各地纷纷互相组织交流学习,全省医保系统法治建设以点带面、标杆引领、比学赶超的氛围已然形成。
四、积极推广,广泛宣传河南医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做法。2024年,省医保局先后在全国医保法治专题培训班、全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培训班专题介绍河南医保法治工作经验,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做法受到国家医保局高度评价。多次应邀到天津、云南、广西等兄弟省份医保局,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知名高校平台论坛宣讲医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做法,广西、云南、江苏、新疆等多省份医保部门来我省交流学习医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经验。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创新实践,带动全省医保系统执法方式和执法理念及执法效果全面提升,为我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