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省(区、兵团)药品联盟接续带量采购公告(二)
各相关医药企业:
一、为进一步发挥集中带量采购集团规模效应,扩大集中采购覆盖范围,江西省参与本次省际药品联盟采购工作。后续公告将以十七省(区、兵团)药品联盟名称发布。
二、按照《十六省(区、兵团)药品联盟接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N-YPLM2024-2)规定,经企业申报、公示、申投诉等流程,产生了企业产品信息及获得曾中选申报资格的企业信息,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附件:1.产品信息清单
2.获得曾中选申报资格的企业及品种信息清单
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