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55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4-08-27 12:20 来源:

尊敬的孙春娅委员:

  《关于对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有效破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逐年下降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并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河南省2003年和2007年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7年,全省整合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范围、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上的全面统一。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体提升了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整合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建立之初就确定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并实行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筹资水平逐年提高既有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的制度需要,也是适应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等外部环境的客观需要。《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国家制定最低标准,各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本省标准,同时强调,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地方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一直以来,我省居民医保全省统一一个缴费标准且为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关于您提出的“参照交强险对本年度没有享受医保待遇的降低次年缴费额度”、“70岁以上农民享受退休待遇免缴居民医保费”以及“三孩以上家庭免缴1个孩子参保费用”等建议,均属于降低特定群体缴费标准的范畴,由国家统一确定。

  如何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个人缴费标准是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中均提出要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缴费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规范完善居民医保筹资的调整机制,届时,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合理确定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并研究对居民医保连续缴费的激励机制,推动实现应保尽保、连续参保,促进医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实落细。

  二、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全省待遇保障的统一规范

  (一)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规范统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对全省参保居民待遇保障水平提出指导意见,明确省、市、县、乡各级医疗机构的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并要求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进门诊统筹,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50%以上。目前,全省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全面实现,参保人员市域内跨县区就医无需转诊,医保可直接报销结算,全省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总体实现统一规范。

  (二)异地就医方便快捷。为方便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和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我省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管理。一是优化备案流程。向参保地具有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开放转诊备案办理权限;取消异地安置备案材料,推行“承诺制”;实现参保患者“一站式”办理。二是拓展备案渠道。在原有现场备案和电话备案的基础上,增设河南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多个线上平台,方便群众备案。三是做好备案审核。按照备案信息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审核时限要求,及时督促全省经办机构对网上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另外,河南省持续推动异地住院和门诊实现直接结算,目前,全省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5076家,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32921家,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1229家,极大提升参保患者异地就医的便捷性。

  (三)省级统筹有序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均明确提出要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进一步明确要求: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提升管理服务的方向,推动省级统筹。我们省正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通过巩固完善市级统筹,稳步推动省内制度政策和经办服务规范统一的基本医保省级统筹。

  (四)商业健康保险积极探索。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均提出了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促进多层次医疗体系建设的要求。近年来,针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城市定制型补充医疗保险(俗称“惠民保”)快速发展,我省部分省辖市也开展了“惠民保”的有益探索。“惠民保”聚焦超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下一步,医保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牢牢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支持“惠民保”业务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三、关于加强医保政策宣传

  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百县千乡万村”宣传宣讲活动,依托大河网推出“河南医保讲政策”和“我在河南办医保”系列报道,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医保互动话题,将线上传播和线下活动相结合,从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传播转变,在省内引起热烈反响。同时,推进全省医保宣传矩阵建设,指导各级医保部门建好用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筑牢宣传主阵地。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门户网站72个,微信公众号100个,初步形成了常态化、立体式、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大、政策宣传不够及时精准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让参保群众更加便利知晓各种医保政策,充分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权益,同时引导城乡居民树立医保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参保缴费,推动实现应保尽保,促进医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实落细。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持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更好保障包括城乡居民在内的各类参保人群医疗保障权益,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0371-69698055

  联系人:徐海波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