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供独生子女家庭陪护保障”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医保方面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住院“无陪护”病房开展情况
当前我国家庭呈现小型化和分散化特点,住院陪护照料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老人在住院期间的陪护问题更加突出。我省一些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一些探索,如郑州、许昌等地的个别医疗机构开展了住院“无陪护”服务,主要是通过引入第三方护理机构的方式提供护理服务,缓解住院患者家属陪护压力。另外我省从2023年起,在郑州、开封、洛阳、许昌、周口等5个市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对符合住院指征、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在患者的家里庭或长期居住场所内设立病床,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医保将家庭病床服务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并实现直接结算报销。
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16年国家组织承德等15个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统一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我省开封市被列入第二批试点范围。同时强调,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2021年1月1日,开封市启动实施长护险制度试点,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开封市通过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养老、上门护理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将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设施共计3大类43项的护理项目纳入了长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等具体举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实现了对重度失能人员的经济补偿。开封市长期护理保险从保障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起步,不断总结经验,实施将城乡居民拓展进来,实现试点范围内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截至2023年底,累计享受待遇13863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相关部门也正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届时,我们也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筹备推进全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相应工作。
李新委员,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我们在这方面工作有什么进展,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0371—69690162
联系人:程 辉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