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摘编
要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加快省级统筹的基础上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
——2018年12月21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防止老百姓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这个兜底作用很关键。脱贫攻坚明年就要收官,要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重点做好那些尚未脱贫或因病因伤返贫群众的工作,加快完善低保、医保、医疗救助等相关扶持和保障措施,用制度体系保障贫困群众真脱贫、稳脱贫。
——2019年4月15日至17日,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时的讲话要点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履好职、尽好责。这次机构改革,在教育文化、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移民管理服务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我们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这些部门特别是几个国家局,虽然是副部级机构,但肩负的责任同样重大。要多办老百姓直接受益的实事,实现好党中央调整和优化这些机构的战略意图。
——2019年7月5日,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讲话
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公平、稳健持续的原则,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019年11月2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
要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并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要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要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2020年2月13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
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我们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这次疫情防控,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对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有些地方还对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收治、费用财政兜底等政策,保证了患者不因费用问题而延误救治。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动形成制度性成果。要健全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并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要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要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2020年2月29日,《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要坚持完善法治、依法监管,坚持惩戒失信、激励诚信,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2020年4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强调
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疫情防控执法机制,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
——2020年5月24日,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着力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优化医药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络,患者就医负担逐步减轻,人民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要梳理各地深化医改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防协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重点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支撑政策,打好改革组合拳。要高度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领域的应用,重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
——2020年7月1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强调
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要从规范医疗主体行为入手,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医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绩效分配等综合性改革,扎实推进行业作风建设。
——2020年9月1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强调
大力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确立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发出建设健康中国的号召,明确了建设健康中国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人民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
——2020年9月22日,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讲话
要坚持不懈、协同推进“三医联动”,健全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要依法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慈善款”。
——2021年2月2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加快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要继续加大医保改革力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2021年3月6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
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三明医改体现了人民至上、敢为人先,其经验值得各地因地制宜借鉴。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
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2021年3月22日至25日,在福建考察时强调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把蛋糕分好,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发展水平离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要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要好高骛远,吊高胃口,作兑现不了的承诺。政府不能什么都包,重点是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即使将来发展水平更高、财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坚决防止落入 “ 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要完善兜底救助体系,加快缩小社会救助的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线。要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 位,租 购 并 举,因 城 施 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
——— 2021 年 8 月 17 日, 在 中 央 财 经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上强调
要坚持中国人权发展道路,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思想文化、公平正义、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建设,全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
———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 范 性,发展多 层 次、多 支 柱 养 老 保 险 体 系, 把 更 多 人 纳 入 社 会 保 障 体系。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制度安排更加公平,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要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 “ 养老钱”、“ 保命钱”。
民生无小事,枝叶 总 关 情。对 困 难 群 众,我 们 要 格 外 关 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要针对特困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按时足额发放 各 类 救 助 金, 强 化 临 时 救 助, 确 保 兜 住 底、 兜 准 底、 兜 好底。要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儿童、 “ 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要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做好残疾 人 康 复、教 育、就 业 等 工 作,保障流浪 乞 讨 人 员 人 身 安 全 和 基 本 生 活,关 心 关 爱 精 神 障 碍 人员,坚决杜绝欺凌虐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违法行为。
——— 2022 年 3 月 6 日,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
乡亲们吃穿不愁后,最关心的就是医药问题。要加强乡村卫
生体系建设,保障好广大农民群众基本医疗。
——— 2022 年 6 月 8 日,在四川考察时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