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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70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3-08-30 16:26 来源:

吴哲委员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体检进医保的提案”收悉,省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自身职责密切协同、强化联动,协调推进四大体系改革完善、创新发展。

从当前国家相关制度安排来看,主要是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问题,通过基本医保体系逐步提高疾病治疗保障水平。《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个人医保卡上的钱虽然归个人所有,但也属于医保基金的范畴。2021年1月,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明确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范围,其中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位列其中。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一直较低考虑到社会经济承受能力,2022年我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50元,政府补助610元,共960元。经了解,健康体检仅基础检查(不包含CT、核磁共振、胃肠镜等)费用大约需要300元左右,占人均筹资水平的近30%,因此,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设计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非治疗性的人群普遍适用的预防筛查的项目。

尊敬的吴哲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视和关注,的提案内容与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是一致的,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希望今后为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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