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医搏肛肠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4月,郑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日常检查发现,郑州医搏肛肠医院在行经直肠多普勒痔动脉结扎术中,存在将可重复使用探头按照一次性探头收取费用,上传医保系统进行结算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338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该院法定代表人;2、责令该院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53380元,并处1倍罚款53380元。目前,已约谈该院法定代表人,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到账。
二、鹤壁浚县新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月,鹤壁市浚县医保部门检查发现,浚县新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605.2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4605.28元;2、处行政罚款9210.56元;3、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605.28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9210.56元已全部到账。
三、濮阳市范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1月,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地市交叉检查时,发现范县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134815.7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范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2、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3、处行政罚款774196.5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罚款已全部到账。
四、焦作市解放区七百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焦作市解放区医疗保障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解放区七百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存在挂床住院、虚假住院的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4057.8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使用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用方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暂停该院住院医保结算1年,暂停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责令该院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3、对该院挂床住院的违规金额处2倍罚款;虚假住院的违规金额处5倍罚款;4、将该院违规问题线索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卫健部门进行处理:5、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057.84元已全部追回,罚款57474.55元已全部到账,纪检、卫健部门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五、南阳市新野县新野纺织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8月,新野县医疗保障局对新野纺织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1256.88元。新野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野县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2、处1.25倍罚款39071.1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罚款已全部到账。
六、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0月,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地市交叉检查时,发现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745082.7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睢阳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2、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3、处行政罚款759174.01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罚款已全部到账。
七、周口市淮阳区第三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淮阳区医疗保障局在上级机关交办线索核查中发现,淮阳区第三人民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等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6877.9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淮阳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该院法定代表人、分管医保副院长及科室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改正;2、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3、处1.5倍行政罚款70316.9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到账。
八、驻马店市泌阳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0月,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地市交叉检查时,发现泌阳县人民医院存在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119509.2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泌阳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2、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3、处行政罚款433233.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罚款已全部到账。
九、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9月,济源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项检查时,发现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6457.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济源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济源市医保局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2、约谈该院相关负责人;3、追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6457.8元;4、处1倍罚款16457.8元。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决定。经催告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行政决定。济源市医保局依法申请济源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6457.8元已全额退回,罚款16457.8元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16457.8元共计32915.6元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