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广东联盟P1拟备选药品
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了确保广东联盟采购结果在我省顺利落地实施,按照广东联盟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河南实际,经专家论证,确定了广东联盟采购P1拟备选药品和常见病慢性病药品认定原则和认定结果,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投诉材料反馈河南省医保局,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广东联盟P1备选药品河南省认定结果申投诉材料”。
邮箱:hnsybjjgzc@126.com
附件:1.广东联盟采购P1拟备选药品和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采结果认定原则
2.P1拟备选药品认定结果
3.拟报量执行的常见病慢性病集采结果
河南省医保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