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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57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2-08-01 17:16 来源:

王海蛟委员:

提出的“关于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及时审批新技术收费项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机构改革以来,医保部门立足职能,积极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一是加快新增项目审核。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结合实际出台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对新增项目界定、申报、受理、评审流程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机构改革以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共申报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670项,组织评审通过了11631项,有力促进了我省医疗技术发展和进步。二是探索价格动态调整。2019年,在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时,同步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以省管公里医院为例,提高了护理等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592,降低925仪器检查类等项目价格。其中,调降806个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平均降幅5%;调增了1507个手术、治疗项目价格,平均增幅48.4%2021,结合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组织对省管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调降2个明显高于周边地区、设备占比高、医疗机构使用频次高的项目价格,平均降幅33.8%;提高163个骨科创伤、关节类手术价格,增幅30%。同时,会同省卫健委成立专班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共测算护理、手术、检查等项目成本2000余项,为常态化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奠定基础。20226月,会同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33),综合设置启动条件,细化触发标准和约束标准,明确评分规则,优化选择调价项目,解决价格调不调、何时调、调哪些窗口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增强改革预期。三是支持中医传承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疗效确切、临床急需的传统中医项目组织进行专项评审。合理提高了部分中医项目价格标准,推拿类项目价格增幅达66.6%,并探索对普通针刺和推拿类项目试行按技术等级差别定价,进一步体现了对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尊重。专项评审后,我省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165个增加到240个,更好的促进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发展。

虽然近年来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正如您提出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跟不上医疗技术水平发展,部分新项目新技术未能及时应用于临床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一方面我们将按照豫医保办202233文件规定,定期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工作,适时启动价格动态调整,发挥价格合理补偿功能,稳定调价预期、理顺比价关系,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另一方面将优化新增价格项目管理,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加快受理审核进度,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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