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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91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2-08-01 17:16 来源:

苗拥军委员:

提出的“关于积极开展医学检验实验室自建项目(LDT)促进精准医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机构改革以来,医保部门立足职能,积极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会同卫健部门研究制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对新增项目界定、申报、受理、评审流程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组织评审通过了11631项新增和修订项目,有力促进了我省医疗技术发展和进步。特别是今年来,探索采取“技耗分离”的方式,梳理确立10个检验方法学,分别测算劳务成本和通用物耗,统一拟定试行价格,进一步规范检验项目管理,目前已报国家医保局审核。

关于医学检验实验室自建项目(LDT),正如您提案中所说,其在诊断罕见疾病、协助选择治疗方式以及预测疾病风险等精准医疗中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临床技术准入等问题,至今未能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近年来,随着转化医学和个体化医学等现代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LDT模式的开展,最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提出,“对国内尚无同品种产品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的临床需求,可以自行研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单位内使用”。下一步,在我省符合条件的实验室获得相关临床资质后,医保部门将及时受理和审核LDT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积极支持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转化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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