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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17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2-08-01 17:11 来源:

尊敬的贾作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传承完善中医服务体系 拉动我省中药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就其中“制定倾向中医药的医保体系”相关建议,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保药品目录方面

国家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时,坚持“中西药并重”的基本原则,《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新版目录内西药与中成药基本持平。我省在执行国家药品目录的基础上,于今年上半年开展了2022年医疗机构制剂评审工作,制定全省统一规范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做好包括中医药在内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工作。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待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后实施。届时,我省执行的药品目录中成药将占多数。

二、中医诊疗项目价格改革方面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先后新增“脐针”“中药膏摩”等中医项目和“火龙灸”“归元灸”“太极阴阳罐法”等治未病项目,并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耗材加成的同时,合理提高30个中医项目价格,涨幅22.5%,最高涨幅60%。如将主任中医师门诊诊查费从6元提高到17元,涨幅达183.3%。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评审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项评审,确定了“皮内针治疗”等13个新增中医项目。对推拿等价格偏低、无法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在合理测算成本的基础上提高价格,平均涨幅64%。对中医肛肠类手术项目价格中“含麻醉、药物”费用等不合理内容进行了修订,解决了困扰临床多年的收费问题。同时,创新价格管理模式,对普通针刺和推拿项目试行按医务人员技术等级差别定价,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可分别上浮30%、60%,充分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价值,更好的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发展。

三、医保对中医病种支付方式改革方面

我省在推行DRG/DIP付费改革过程中,为探索创新中医病种付费方式,进一步做好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自2021年11月起,对河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第二附属医院、省骨科医院等五家中医医疗机构多次进行调研和座谈,充分了解我省中医医疗机构实际需求,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将中医治疗住院病种纳入DIP付费管理工作。

    四、医保报销政策方面

    在医保报销政策方面,我省持续执行向中医药倾斜的政策。参保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院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参保人员住院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疗费用,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探索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医保改革和创新,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向中医服务项目倾斜,持续推动中西医病种疗效对比及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工作,探索实行中西医病种“同病同效同价”,按照国家要求做好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医保用药保障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努力推动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医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