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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97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2-08-01 17:10 来源:

李明煜等委员: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医疗保障方面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养结合”医保报销不畅通问题

医养结合机构作为近年来的新兴事物,为解决患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生活、医疗照护提供了方便。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的不断深化,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已经覆盖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民族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取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目前省本级共有19家定点医疗机构为养老院、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养老院、养老机构中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以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报销待遇。相对于传统的养老模式,医养结合在医疗上更有保障,能够把生活照顾、基础护理、临床治疗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28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因此,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为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家庭照护费用负担重的问题,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我省开封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2021年1月1日,开封市正式启动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在试点中,开封市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养老、上门护理机构纳入了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把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设施共计3大类43项的护理项目纳入了长护险基金报销范围,报销水平达到70%左右。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2022年,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开封市结合当地实际,拟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在更大范围内减轻重度失能人员家庭的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为了避免制度碎片化,增加国家顶层设计的难度,《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中明确要求,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下一步,我们将按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探索。根据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正在致力于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工作。同时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保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费用,避免造成医保基金浪费和损害其他参保人的权益。

尊敬的李明煜等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我们在建设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有什么进展,将及时与您沟通。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