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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零售连锁药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相关需求量数据的通知

2022-01-07 17:38 来源:


 

关于填报零售连锁药店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药品相关需求量数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医保局,相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为做好我省零售连锁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填报相关中选品种需求量数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范围

已在省医保局网站公布的纳入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均应参与填报。零售连锁企业对下属所有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零售门店的需求量进行汇总后,以零售连锁企业账号统一填报,不得以单个门店填报。

二、填报品种范围

具体填报品种详见附件1,零售连锁企业应注意不同批次采购周期和执行时间的不同。

三、填报流程及方式

(一)零售连锁企业基础信息认证

零售连锁企业通过附件2中各自的账号密码进入系统(网址:http://ggfw.ylbz.henan.gov.cn/tps-local/login)后,严格按照附件2的认证名称,维护企业基础信息,其中委托书附件需按照附件3内容上传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零售连锁企业维护的基础信息将由省局统一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审核通过,不能进行报量。审核通过的零售连锁企业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做好记录。

(二)零售连锁企业需求量填报

零售连锁企业完成基础信息认证后,进入报量界面,按照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填报所需的需求量。所有填报的数据均按照最小制剂包装片/粒/袋/支填报。

零售连锁企业填报需求量的采购周期分别是:国采第三批、国采第五批、河南省中部联盟集采、广东联盟集采、重庆联盟集采采购周期为执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国采第二批、国采第四批、河南省采首批采购周期为执行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国采第六批(胰岛素)采购周期为执行之日起未来一年。其中国采第六批预计开始执行时间为2022年5月,其他批次预计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下旬。

注册及填报流程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操作手册。

四、时间安排

报量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月8日至1月13日24时。零售连锁企业需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基础信息认证、需求量填报等工作,逾期不能补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直管县医保部门精心组织辖区内参与集采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做好报量工作,督促零售连锁企业按期按要求完成。

(二)各参与我省集中带量采购的零售连锁企业是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的第一责任人,此次填报的数据即为需要完成的约定采购量,要认真对待,指定有责任心的专人负责填报和沟通对接,确保所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报而不采、报多采少等情况,除取消参与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资格外,将按照医保定点协议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对于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此次报量工作的药店,取消其参与我省集中带量带量采购资格。零售连锁企业要提前做好原有库存的消耗和退换货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为加强沟通联系,请各参与我省集中带量采购的零售连锁药店总部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1至3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钉钉群,由于群内总人数有限制,请勿通知分店等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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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零售连锁企业报量品种目录

      2.参与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账号及对应关系表

      3.零售连锁企业报量承诺函

      4.零售连锁企业账号登录认证及报量操作手册

 

 

2022年1月7日        


附件1:零售连锁企业报量品种目录.xls

附件2:参与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账号及对应关系表.xlsx

附件3:零售连锁企业报量承诺函.docx

附件4:零售连锁企业账号登录认证及报量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