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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豫西南和豫东区域联盟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2021-08-20 17:36 来源:



关于执行豫西南和豫东区域联盟

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医疗保障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巩固和扩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成效,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和降低医疗机构采购成本我省西南区域联盟牵头开展了无针输液接头、留置针贴(透明敷贴、透明敷料等)、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预冲式冲管注射器)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豫东区域联盟牵头开展镇痛泵、吸氧装置、气管插管和输液器四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确保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顺利落地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耗材范围

西南区域联盟无针输液接头、留置针贴(透明敷贴、透明敷料等)、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预冲式冲管注射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见附件1

豫东区域联盟:镇痛泵(机械泵、电子泵)、吸氧装置(一次性使用一体式吸氧管)、气管插管(加强型气管插管)输液器(普通输液器、精密过滤输液器、精密避光过滤输液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见附件2

(二)机构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豫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

二、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具体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

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约定采购量分配和中选产品增补挂网

2021年9月10日前,豫西南和豫东区域联盟采购办公室按照集中采购文件规则,将约定采购量分配至各医疗机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辟绿色通道,组织中选企业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增补和维护中选产品相关信息,确保网上采购渠道畅通。

)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

2021年9月20日前,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并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配送关系建立后,原则上在采购周期内不能变更。中选企业作为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选择配送能力强、规模大、覆盖率高、信誉好的配送企业,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2021年9月25日前,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三)中选产品价格调整和执行

    2021年9月21日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调整中选产品价格。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按照中选价格进行采购,在执行日前做好中选品种的清库、备货等衔接工作,确保10月1日起我省患者能够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

、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部署,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有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推进、按时执行。

相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的基金预付、回款结算、结余留用等政策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40号)规定执行。

豫西南和豫东区域联盟采购办公室作为带量采购的组织方,负责相关政策解释,督促中选企业保质保量供应,及时解决全省医疗机构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中选结果顺利落地执行。

联系电话:豫西南区域联盟采购办公室  0379-65519163

          豫东区域联盟采购办公室    0371-23381916

                                        0371-22917019

 

附件:1.西南区域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2.豫东区域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豫西南区域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xlsx

附件2:豫东区域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