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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阻击战 河南医保在行动 ——濮阳市医疗保障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医疗保障工作

2020-02-21 09:25 来源:

    濮阳市医疗保障系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自身职责实际,筑牢疫情防控堤坝,全力战“疫”,共度时艰。

  一、抓好政策落实

  印发有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系列医疗保障政策文件16个,对新型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新型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或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新型肺炎诊疗方案的,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治疗期间药品和诊疗项目一律参照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支付管理。对于患者使用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原支付类别执行,但不受原限制使用条件限制。对在定点救治医院留院医学观察的人员,享受我市“先看病、后付费”政策,待出院时按相关政策结算。临时调整总额控制付费方式下总额预付月结算办法,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当月实际应结算医疗费用未超出月预分额度的,按月预分额度结算,超出预分额度的据实结算;年度结束后,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实际统筹费用、年度预分额度进行清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确诊和疑似)医疗费用不纳入总额预算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二、做好药材保障

  实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特殊政策,建立绿色通道,随时增补挂网,允许医疗机构按规定自主备案采购。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在疫情期间以质优价廉、不涨价供货的相关企业,在以后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招标采购时给予加分。

  三、加强协议管理

  坚决禁止全市各医保定点药店在疫情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串刷、盗刷社保卡等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将终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加强对发热、咳嗽人员的管理,要求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加强督导检查,对全市405家定点药店开展“拉网式”检查,及时掌握定点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药品及疫情防控药品用品供应情况。

  四、推行便民服务

  主动公布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20余项医疗保险业务“不见面”办理流程和咨询电话,引导群众进行业务咨询及办理。通过“网上办”“延后办”等多种方式,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对涉及面广、群众比较关心的医保缴费、慢性病患者长处方及门诊特殊慢性病试行“容缺后补”认定等医保业务作出新规定。市医保局联合平安好医生推出抗击疫情互联网医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栏目中,增加了“在线义诊”服务,为医院与参保群众添加“云桥梁”,提供新型肺炎咨询、疫情防护指导服务,让患者足不出户就能咨询问诊,累计提供500多万次问诊服务。清丰县医保局协调县第一医院建立“云端药房”,解决参保患者购药困难问题,由医保职工、医院配置人员和各乡镇(社区)联络员组建微信群等方式,收集汇总患者需求信息,集中购置、配送上门。截至目前,已累计为260余名患者购置了500余种药品,切实为群众解决购药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