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动态 > 工作动态

破难题 促改革 抓落实 全力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0-03-08 18:45 来源:

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对医疗保障工作做出了整体性、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安排。省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各项任务部署,狠抓重点专项工作,破解突出难点问题,深入谋划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各项配套文件,拟定省级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不断完善符合国家要求、符合省情实际、统一规范的医保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发展运行机制,加强新旧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做好相互配套,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整体成效。

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积极推进统收统支,提升基金使用效能,增强基金互助共济能力,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定、可控。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机制,有效调控卫生资源,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和医保基金支付压力。继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由被动控费向主动控费转变。持续深化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进一步发挥医保引导性、基础性作用,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助推“三医联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是持续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医疗保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质量。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化平台,实现医保公共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核心业务经办管理、医疗保障监管监测、宏观决策和应用等功能全覆盖。开展全省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年行动,实施“好差评”制度,强化为民服务理念,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经办服务能力。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医疗保障干部队伍,更好为全省1亿多参保群众服务。

四是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将此次疫情期间医疗保障工作中先救治后收费、临时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实行“长处方”等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保障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强化农村社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把更多力量资源下沉基层、投入基层,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五是坚决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严格执行全省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地。完善2020年度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政策,继续做好向农村贫困人口倾斜工作。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政策衔接和信息系统衔接,发挥保障合力。

六是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实现对省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监控的全面覆盖,通过飞行检查、随机抽查、普遍检查等多方式,多层次、多维度强化基金监督管理,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加强医保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调度和分析研判,有效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