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豫医保办〔2020〕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医疗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要求,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参保患者(以下简称患者)采取特殊医保支付政策,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三、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主动了解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医疗机构的需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畅通沟通渠道,为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医疗机构提供安全、便捷、高效、周到的服务。
2020年1月23日